3C電腦用品推薦 【aibo】AB236 方型迷你LED雙USB車用充電器(3.1A)



3C電腦用品推薦

【aibo】AB236 方型迷你LED雙USB車用充電器(3.1A)





【aibo】AB236 方型迷你LED雙USB車用充電器(3.1A) 評價



網友滿意度:



現在的辦公室裡都有各式各樣的電器用品

桌子底下 牆壁邊等等 可能都有很多插頭跟線路

這其實是一件蠻恐怖的事情

所以要來教教大家一些 辦公室防火安全的小知識哦

1.延長線使用時,不要插用過多的電器,以免插板用電超載發熱失火。

2.不要只使用最方便的某個牆壁插座而閒置其他牆壁插座,這樣可能加速該插座老化,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不安全。

3.碎紙機、封口機等體積較小的辦公電器,散熱性較差,不使用時應拔除電源。

4.若要長時間離開座位、不用電腦時,可設置為"休眠模式",以降低電腦功耗;外出或下班時應隨手關閉電腦,不要讓電腦長時間待機。

5.關閉電腦時,應同時關閉顯示器電源並且關閉延長線開關。

6.下班後,將飲水機、電風扇、空調等電源插頭拔掉或關閉電源開關,既安全又省電。

7.手機、相機等電池充電時間不宜過長(最好不要超過6小時),下班時應拔除正在充電的電池,以防止充電時間過長電池爆炸。

以上就是一些辦公室日常預防火災的小方法哦



前面會提供大家一些辦公室火災預防的知識 是因為最近哥哥創業

他分租了一間小辦公室 所以才想跟大家提醒一下辦公室安全

前幾天去哥哥公司參觀了一下

看到了一個東西好喜歡 這個

【aibo】AB236 方型迷你LED雙USB車用充電器(3.1A)

哥哥說他是在Momo購物網訂的

剛好有在下殺特價 而且還說Momo幾乎天天都有折價券可以用

超級省錢 很值得沒事逛逛

而且產品的資訊也很完整 退換貨機制也很好

所以哥哥常常在Momo買東西

哥哥一直推薦我 所以我就推薦給你們摟~~~

附上連結給你們 【aibo】AB236 方型迷你LED雙USB車用充電器(3.1A)





小鴨 折價券傳送門

【aibo】AB236 方型迷你LED雙USB車用充電器(3.1A)



本週熱銷商品:





【華碩平台】(爆擊俠客)R5四核GT730獨顯電玩機(R5_1400-16G-1T-GT730-2G)







【華碩平台】(爆擊劍神)R5四核GT730獨顯電玩機(R5_1400-4G-2T-GT730-2G)







商品訊息功能:

商品訊息描述:

aibo AB236 方型迷你LED雙USB車用充電器-3.1A



--輕巧好攜帶,旅行的好幫手--



只需將USB車充器裝置於汽車內的點煙器插座,即可轉變為USB充電座

搭配USB充電線(需另購),即可為你的3C產品快速充電



雙USB插孔,可同時為二個3C產品進行充電充電,不同車型皆可使用

USB充電埠設有LED指示燈,方便夜間行車辨識充電孔位置,

輸出功率高達3.1A(total/max),充電更快速省時

內建智慧型分流,USB孔輸出會隨著充電產品所需電流自動分配。



可支援智慧手機、平板、行車記錄器...等,各類3C產品USB充電

體積輕巧、攜帶方便,是外出遊玩、旅行的最佳好幫手!



12V/24V車輛皆可使用,可用於一般家用小客車與大型車輛

(如大貨車/遊覽車)上,還有多項保護裝置-短路保護/

過充保護/過熱保護,使用上更加安全?



本產品內不附任何充電線,USB充電線需自備

輸出電源3.1A為合計最大輸出,並非單一孔位輸出!

請勿在汽車發動時使用,以免因發動瞬間大電流造成產品損壞





















產品特色:



◆輕巧好攜帶,旅行的好幫手

◆雙邊彈簧設計,有效防止滑落,使用更安心

◆雙USB充電器,可同時為二個USB裝置同時充電

◆智慧分流USB充電孔,二孔合計最大輸出3.1A

◆特殊USB插槽指示燈技術,方便夜間行車,美觀實用

◆USB總輸出功率最高達3.1A(total/max),充電超快速省時

◆擁有安全保險迴路設計,為您的愛車及設備提供完美保護



注意事項:



.請勿靠近水源及火源以免產品發生故障或損壞

.請勿私自拆卸本產品或更換內部零件

.請勿強烈撞擊及破壞本產品

.請放置於嬰孩無法拿取的地方

.本產品內不附任何充電線,手機及平版的充電線需自備

.輸出電源3.1A為合計最大輸出,並非單一孔位輸出!

.請勿在汽車發動時使用,以免因發動瞬間大電流造成產品損壞

商品訊息簡述:

關鍵字排名優化









品牌名稱
充電器/旅充
  • USB車用




















【aibo】AB236 方型迷你LED雙USB車用充電器(3.1A)





arrow
arrow

    bradleceei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